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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六节 悄然兴起的教派 (第5/7页)

于胸,乃至花费重金求取古书,各种传说,各种版本的圣经,甚至回教经书,本土的佛教,白莲教的经书他都看,他需要从这些宗教的记载中找到自己的本源。

    但他没有找到,可却精通了人类社会大宗教的大部分教义,从印度的梵文经书,到犹太人的羊皮纸,他甚至派人去开封的犹太人社区,找来了传承了几百年的古犹太经文研读。

    他虽然没有找到答案,但是在他心里,已经形成,或者说领悟到了一整套的宗教精义,讲出来自然是大道理连篇,让人听的如饮美酒。

    他所摸索或者说领悟出来的教义,对李秀成等人来说或许影响不大,但是对信奉原始宗教的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如同找到了上帝。

    印第安人的信仰还很原始,几乎什么都信,信仰也很不成体系,遇到洪秀全这样的大宣传家,极其容易受到感染。而且洪秀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记忆力非常强,只需要跟印第安人短暂的交流一段时间,他就能分析领悟到印第安人的语言。

    印第安人的信仰容易取代,可白人也受到洪秀全的感染,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其实主要还是在美国,这里的信仰极为复杂,即便是白人,也相当的复杂,不但欧洲的各种宗教在这里传播,连被正统教会视作异端的摩门教都能在这里找到土壤,内华达山脉东边的盐湖城就是摩门教徒建立了,这样的城市在美国还有十几座。

    不是每一个白人都坚定的信仰着上帝,甚至还有以撒旦作为信仰对象的宗教存在,因此几千个经历过洪秀全头颅复生这宗骇人场景的白人士兵中,出几个信仰转移的,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在洪秀全以基督教为原本,加入了东方式的禅机、印度式的的哲理,重新架构的一套宗教理论之后,他们按照美国的方式,觉得自己负有将这种“真理”传播给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抛开一切世俗杂念,成为一个拜上帝教的传教士,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且洪秀全的教义极有吸引力,信奉基督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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