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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诸恶何其多,中 (第5/7页)

年轻力壮的这伙相扑手的速度,跑过这点距离不过是几眨眼的易事。

    只要及时钻进胡同,就能钻入复杂的居民区,一分散逃走,凭他们熟悉的地利,很容易就能甩开追杀。

    至少是绝大多数能。

    问题在于这伙人高估了自己负重逃跑的能力。

    若是不那么贪婪,不把三千贯全部抢光,每个人只带一两锭银子,按后世重量算只多了五斤十斤的负担,不太耽误逃走。

    可他们舍不得丢弃一点银子。

    又算计好了,自以为有马车挡着不会被前面的人及时觉察,完全有充足时间钻走,都狂喜和信心满怀,结果却坏菜了,一个个怀揣着几十斤重的累赘,手托银子臂不能摆动助跑,重心又严重失衡,想正常走路都有点困难,何况是高速奔跑。

    再说了,他们跑快了怕是能一颠银子把衣服颠破了。

    好不容易到手的银子又掉了,那还不得心疼死?

    正是无意中上演了舍命不舍财的写照。

    五个侍卫“察觉”事变的时间恰到好处,策优良战马很快提起速度狂奔杀来。

    十只铁蹄密集叩击大地的轰鸣惊心动魄。

    三四魁一伙闻声仓皇扭头,就看到五骑如凶神恶煞飞速追来。这下惊得是魂飞魄散。

    人腿哪跑得过马腿。

    何况人可称是龟速,而战马却提起速度后越奔越轻快有力。

    到了这时候,三四魁一伙就算想分出手把怀里的银子掏出来丢掉一些减轻负重,也来不及了。

    百十米距离差,战马稍发力转眼就到。

    五骑十把锋利的宝刀一齐开动,把战马没撞倒的相扑手强盗成片砍倒。

    一个个惊恐绝望的脑袋飞起。

    一具具尸体在银子的沉重坠压下轰然倒下。

    马踩刀杀,不过片刻工夫,这伙成功逃到胡同的家伙就扎堆倒在胡同口堆铺一地。

    新鲜的热血从一具具尸体上汩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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