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六四零章 伸爪必斩 (第1/6页)

    香香本来想赶过去,直接抓人。以她现在的修为,抓两个元婴修士,还不是有如探囊取物?她保证不会惊动镇上的凡人。

    但是,转念一想,她觉得有点怪怪的——逃犯为什么要躲到地下密室里去呢?

    这情形,不由让她想起凡人们为了抓老鼠,在捕鼠夹的一端放置的肉块。

    逃犯就是诱鼠的肉块,对吧?

    可是,小院子挺正常的,不象是捕鼠夹啊。

    想到姐姐说幕后推手极有可能是上界的那位贵人派来的,香香不由打了个哆嗦——上界的手段不是我现在能想象的。所以,这件事,还是请姐姐来拿主意吧!

    香香连绝魔山脉都没有出,收回海捕令,通过契约申请与沐晚联系。

    很快,沐晚传讯:什么事?

    香香据实禀报。

    沐晚和她的想法是一样的,给她支了一招:让官府去找那位秀才的麻烦。至于由头嘛,她自己想。总之,一个原则——不能出现在人前。

    香香看过的话本能用船载啊。经沐晚一提点,她立刻想起了汪洋大盗的桥段,心生一计。

    当天夜里,当地的父母官,县令大人收到一封举报信。

    信上说,十八年前被官府通缉的大盗金一郎目前藏在落木镇。他隐姓埋名,在落木镇当私塾先生。

    信末还附了一幅金一郎现在的画像。

    落款是:老捕快之后。

    这位县令大人也不是个糊涂官。他连夜召来捕头,还有老主簿,细问大盗金一郎的往事。

    当年金一郎闹得很凶,身上背有十几条人命。官府至今没有撤销他的通缉令。是以,老主簿印象非常深。

    “十八年前,为了追捕金一郎,确实有一名捕快殉职了。那名捕快,下官记得是姓田。他确实有一个十岁的儿子。”他很快就翻出了年前新发下来的金一郎的通缉令。

    三人将通缉令上的画像与举报信里附的画像进行了对比,一致得出结论:没

-->>(第1/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