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共工 (第4/6页)
的民族时而相互厮杀,时而相互通婚,他们的鲜血和汗水流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
与绝大部分蒙古人和女真人一样,阿桂十分迷信,他信仰喇嘛、祖先、森林中的精灵以及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祖大寿手下的“夜不收“,阿桂可谓是关宁军中的精英——挂着把总的头衔。吃着双份军饷,在宁远附近有一块一百亩的田庄,由四个庄丁种着,还有一个老婆一个小妾。当然这一切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阿桂自从天启二年年初就应募入伍了,参与了广宁之战、两次宁远之战、回援北京等多次战役,可谓是身经百战。能够经历这么多次沙场还活下来,阿桂最大的本钱不是力气、武艺和骑术,当然这并不是说岳峰高是个窝囊废,恰恰相反。岳峰高的武艺和骑术很不错,但仅凭这些在战场上是保不住性命的,否则能在马上将一百二十斤镔铁大刀运转如飞的猛将刘綎就不会死在萨尔浒了。阿桂最大的本钱是一条黑色的大狗。每当前面有埋伏或者其他危险的时候,这条狗都会非常焦躁不安,正是凭借这条狗的预警,他才能活到今天,并当上了夜不收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在阿桂看来,这条狗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是长着四条腿的兄弟,平日里他也总是用“安答”(蒙古语兄弟)来称呼它。
但此时当阿桂一行人抵达牛角丘下时,安答的举动就变得极为奇怪。它焦躁不安的发出低吠,并四处乱跑。甚至当阿桂用口哨和手势想做出明确的指示时,它仍然抗拒了命令。甚至转身逃入林中。最后指挥官千总冯敬时终于失去了耐心,叫道:“阿桂,随它去吧,咱们再不上山天就黑了,那时候我们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咱们先上去,明天再来找你的狗吧!”
“可是——”阿桂想要向冯敬时解释自己曾经靠这条狗逃过几次大祸,但看到队伍里其他人的脸色,没有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他很清楚冯敬时说的很有道理,牛角丘是方圆几十里的制高点,只要占据了那儿,后金军队的任何动向都不可能瞒过丘顶明军的眼睛,现在天色已不早了,若是再耽搁一会儿,要想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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