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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军税 (第3/6页)

要牢牢记住这点!郝摇旗!”

    “末将在!”

    刘成解下腰间的佩刀,交给自己的护卫头子:“这一次出兵,你担任大军的军法官,如果有违背军纪的,必将严加处置!”

    “是,大人!”

    众将听到这里,脸色微变,尤其是蒙古与女真两族的将领,更是不堪,这年头士兵的军纪都不咋地,抢劫更是激励士气的第一法宝,他们手下的军队原本在苦寒之地,一下子到了富贵繁荣之地,又如何能约束的住?若是这么严苛,仗可没法打了。

    刘成看了看众将的脸色,笑道:“我岂是不通情理的人,将士们出生入死,我又岂会亏待了他们。此番出兵,全军出发前便先发半年军饷的安家费,除此之外,每月皆为双饷。破城之后,各将可以依照城内外资财多少,征收二十之一军税,其中三分之一可以分给将士们。不过要记住,不得放纵将士劫掠,这样不但会激起百姓的反抗,而且毁坏甚多,所获甚少,实不可取!”

    刘成说到这里,见诸将还有些糊涂,便唤来在一旁的徐显明,让其解释给诸将听。所谓军税是战争中常用的一种获得敌方领土资源的办法,当军队占领地方某块领土后,派出会计粗略估计敌方土地上公私财富(田地里即将收获的农作物、果园、林木、牲畜、房屋等等)的数量,然后根据其财富的数量向当地百姓征收一定比率的临时税。这么做有三个好处:首先可以利用敌方当地的民政机构征收军税,敌方的民众为了确保自己的财产得以保存,必然会积极的缴纳税款,军税可以很容易获得一大笔现款;其次、不容易激起当地百姓的反抗,因为直接征收税款的是当地的民政机构,军队不会与当地百姓直接起冲突,而且百姓的生命财产得以保存,为了避免遭到军队的报复,当地百姓也不会做出过激的行动;最后军队的劫掠不但会破坏自己的纪律,而且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环境也是巨大的破坏,而通过军税来获取一大笔现金后,军队完全可以通过召开集市来向百姓和商人购买必须的物资,这种交易本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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