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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4章 权利洗牌 (第3/5页)

白了,判案和刑狱之事从当地官府中剥离出来了,只有捕快还掌握在当地官员手里。

    岑参继续说道:“政务院设首相和次相为长官,首相总览西秦政务,次相辅助之。其下设户司、礼司、工司、吏司、商司等!”

    “军机院设兵马元帅一人、兵马元帅由大王当任,统御西秦所有兵马,其下设将官司、作战司、作训司、装备后勤司、军法司、安置抚恤司、东厂、西厂等!”

    “司法寺设正监一人、副监四人,其下设刑事司、民事司、监狱司、判官司、申诉司等!”

    “锦衣卫设指挥使一人、副使二人,其下设北衙、南衙和内卫,北衙掌监察弹劾、南衙掌逮捕和审讯、内卫掌反间!”

    “大都护府设都护一人,由大王亲自担任,其下设番族事务司、番族兵马司、宗族教派司等!”

    岑参念完之后看了看众人,又道:“这是王庭中枢主要行政执法职能机构,更下面的细分机构还需要主官到任之后进一步完善!”

    赵子良问道:“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

    有官员问道:“大王,既然有司法寺负责司法刑狱和审判,为何要再设锦衣卫?如此岂不是职能重复?”

    赵子良说道:“巡捕是为百姓和士绅设立的,而锦衣卫是为官员和勋贵设立的,且这两个衙门都没有审判权,只有调查取证、逮捕和审讯权!”

    又有人说道:“大王,司法寺和锦衣卫的权利太大了,他们是执法职能衙门,如果无人监察他们,那么他们岂不是想要抓谁就抓谁、想审讯谁就可以审讯谁?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最后岂不弄得官场上人人自危?”

    赵子良道:“当然不是,锦衣卫的职权内部是互相掣肘的,北衙职能监察弹劾而无权抓人审讯,南衙没有指挥使的逮捕令不能抓人和审讯,内卫的主要职责是对付敌对细作;司法寺的审判都是需要大唐律例作为执法依据的,岂能随意乱判?当然,也许真有敢执法犯法、无视律法和规定乱来之人,这样吧,在本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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