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灭亡马来之二十一条 (第6/7页)
的权益完整。
中国有权在各土司境内的任何地方布教。
所有在土司境内的所设的中国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中国臣民在马来有经商、居住、耕作、开矿及其他权利。
如果这个世间还有第二个穿越者,看到中国外交部给这些土司出示的条例,肯定会觉得非常眼熟。因为这就是原时空历史上,日本给袁大头搞出的那一套——灭亡中国之二十一条。
只要把日本换成中国,把中国换成土司,就足够了。灭亡中国之二十一条变成了灭亡马来之二十一条,那些条款中给已经进入马来的佛门中人是开了一个很好地bff。
英国人对于这些条律都羡慕死了,荷兰人就更不用说了。
想象他们在东方的二百年努力,再看看中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作风,那真的是羡煞他们。
截止到承天四年的十一月末,不仅外交部与马来一干土司的协议签署完毕,马来人倒不是不知道这些条件对于他们有多么的危害,但他们不敢不签啊。签了之后好歹他们还能享享福,不签那就是吉兰丹苏丹的下场,命都没有了。
在这片残酷的丛林社会中,弱小就是最大的原罪,马来的这些苏丹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想想一个比日本都小的弹丸之国,人口只有二三百人,却分散成多个几十万人的‘小’部落,他们还能有毛的资格来决定自己的命运?
这个时候马来的底层人可没有什么游行大示威,他们才不关心上头人的什么事儿呢,而他们的苏丹也不认为这种事儿要昭告给所有人听。
而从签署了协议之后他们就是中国的土司,而不是啥鬼子苏丹了。
葡萄牙和荷兰关于帝汶岛的协议也全部与中国签署完毕。有了马尼拉大板鸭的前车之签,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很容易就屈服了。
乾清宫里,陈鸣看着已经被染成了红色的马拉和吕宋群岛,捋着自己并不长的胡须,笑的十分自得。
越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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