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县令 (第4/4页)
杏花款款一笑,临走又道:“姐姐的发簪好别致”。
沈荷淡淡一笑,杏花眼光不差,这枚发簪虽然看似简单,却是上好璞玉所制,最难得的是保留了玉石原本的形状,顶端自然的雕成蝶形,是娘亲留给她为数不多的遗物了。其他的首饰、家用都被从前的沈荷卖的卖、当的当,已经没几件像样的,只这支发簪她没舍得卖过,一直留存至今。
看时辰不早了,沈荷赶忙往村头走去,现在的她感觉走路比以前快多了,走起来也没有那么累了。
她和栓柱约好在村碑旁的槐树下集合,到的时候栓柱还没有来。这也是她今天早出了一会门的缘故,她想顺便舒活一下筋骨,每天清晨的锻炼已经形成了习惯。
在槐树下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沈荷觉得浑身舒畅,忍不住轻轻伸了个懒腰,一面挥动着胳膊,将身体慢慢舒展开来。
她锻炼身体的方法还是最近在山上跟三叔公学的。自从那日面谈以后,她几乎每日清晨都早早去山上等三叔公,和他一起锻炼,并让他教自己一些锻炼身体的方法。三叔公也乐得有晚辈这么求知好学,教了她一些基本的练习动作,她觉得受益匪浅,身体状况明显有所改善。
正练习着几个新的动作,沈荷远远看到栓柱赶着牛车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