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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求和 (第1/4页)

    县衙内,沈荷听着陆御的审理结果,虽然大体猜到了是杏花,但心中未免有些凄凉之感。

    想来她平日并无得罪杏花之处,她竟对自己下此毒手,前几天在村里见到却丝毫不显,真是人心难测。

    宋氏兄弟和阿牛娘固然可恨,只是,沈荷想到在山上时,阿牛对自己的那些好,便对陆御道:“不知那个猎户和他的娘该如何判罪?”

    陆御道:“按例律,伙同匪徒买卖、监禁女子,要判三十大板,并入狱两年。”

    沈荷听后,朝陆御道:“可否对二人从轻发落?”

    陆御不解:“为何?”

    沈荷道:“虽然二人有罪,但在山上的这段时间,二人对我并无伤害,所以不知能否将罪责减轻?”

    陆御听后道:“那个名唤阿牛的猎户,行动如同未成年幼儿,倒是可以轻判。但他的娘,不仅将你囚于山上,还将你打伤,是无论如何都要重判,否则不足以服众”。

    沈荷听了觉得有理,陆御让沈荷指认了宋氏兄弟二人,又让衙役将一些需要沈荷签字画押的文书找出来,又将对其他人犯的判决结果让沈荷一一过目。

    沈荷看到要判杏花入狱五年,本想为她求情,可想到自己在她眼中已是肉中钉刺,就是自己再做什么她也不会领情了,再说也该给她些教训,便并未多说。

    走出后衙的时候,竟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吴长志,沈荷本想快步离开。可吴长志似是专门在这里等她的,见到沈荷出来,立刻叫住她:“荷花,你等一下”,便直接走了过来,。

    沈荷见避不开,只得打招呼道:“吴捕快,有什么事吗?”

    吴长志一阵心塞,没想到曾经对他一往情深的荷花现在变得如此生分了,从前都是长志哥,现在却成了吴捕快。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二人怎么也做过一年多的夫妻了。

    不过,他却忘记了当初是谁对沈荷弃之如履,又是谁巴不得立刻和离。

    况且,二人并未做成真正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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