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入府 (第2/4页)
个更好的补偿方法,便是如同在永安城的包香居一样,每月在锦绣轩分成银两。
不同的是,在锦绣轩沈荷想让自己算是以银两合作的方式来分成。
也就是说每年沈荷也会分担锦绣轩的一部分成本,每个月则从锦绣轩的经营收入中分出三成给自己。
程瑞初次听到这个想法,只觉得沈荷真是与一般女子不同,见地简直可与男子相媲美。
都城的女子大都注意容貌、打扮,或者是如何结一家门第好的亲事。而沈荷已经被陆御看中,本可以与陆府结亲,今后生活定是高枕无忧,荣华富贵,根本用不着自己去费心经营。
可是沈荷偏偏不去坐享其成,而是要有自己的身家和立命之本,单是这样的独立思想,便是都城中很多女子所不能比的。
而这样的分成方法,对程瑞来说也是有利无害,因为每年店铺中货品积压的银子,会占用店铺很大一部分流通的款项,每个店铺对款项流通都很头疼。
现在,沈荷可以分担其中一部分的银两,这样便可以减轻锦绣轩银子流通方面的压力,程瑞当然是乐得此方式了。
同时,每个月分得一部分的银两分成,对沈荷来说也有好处,那便是可以每月都有自己独立的收入,这样便是到了富贵人家,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行事,很多事情可以有自己做主的权利。
这种方式对双方来说都有好处,程瑞对沈荷的这种方法自然是非常赞成。
二人商定好之后,沈荷还专门草拟了一份文书,两人在上面签字、画押,人手一份,这样锦绣轩的交接便算是完成了。
沈荷接下来则要准备搬家的事情了。
她和小翠提前将家里的东西收拾齐整,能带的带过去,不能带的则送给了宋五嫂。
这一日,陆御便派来车马,将沈荷带到了陆府。
陆老夫人让沈荷住的这个园子名叫“海棠苑”,因为老夫人年轻时喜欢海棠,园子里又种了好几株海棠树,所以直接取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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