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私契 (第3/4页)
旁边吧。”
“不用了,”钱老黑慢悠悠的道,“我要最角落的就行。钱就不给你了,去再拿辆三轮车顶账吧。”
“谈钱,您这不是打我脸吗?再说了,您是见证人,我怎么也得把最好的位置留给您啊……”
“我们店人少,卖不了太多。”钱老黑把一摞签完的草约一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在说话。
“行,我知道了。”李山河知道钱老黑就是这种性格,而不是在客套。他也不再多做纠缠,拿起草约,和诸位老板一式两份的分别保存,就算拟约完毕了。
旁观这一切的东云芳子觉得不可思议。这样就算拟定合约了?难道他们不知道吗,东京大学门口的土地可不是李山河私人所有的啊!
实际上,李山河拟定的草约,是从明清时代流传下来的“私契”:封建朝代,人民尽量避免和官府打交道,但又避不开各种田契,所以就私下找公证人签约,逐渐诞生了红白契等专业分类。在老一辈海外华人中,依旧有使用这种方式拟定合同的。
东京大学门前的摊位,没有房契,不能签订正式的法律合约;却又极仰仗李山河才能存在,这种情况,用私契再合适不过了。
私契的约束力来源于李山河和见证人的个人信用,除非他打算彻底不在华人圈内混,也不怕声誉受损的钱老黑的怒火,否则李山河是万万不敢违约的。
东云芳子看看兴高采烈像捡了宝的老板们,又看看李山河那鼓囊囊露在外的钱包,不由得吞了口口水,这么多钱,得有五六十万了吧?
“这钱我就不分给你了,张杰,”李山河把草约仔细的收好,转身道,“不过以后我也不从摊位那里领钱了。”
“没问题的小李哥,本来我就不该领那么多……咦?你说什么?”张杰才反应过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以后摊位那里,你负责打理,收入也全归你了,张杰。”李山河笑眯眯的重复了一遍,把他的名字念的格外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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