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挺进兰芳国 (第3/5页)
国却继续存在,后人谈到兰芳,许多人将其推崇为“华人的第一个共和国”,因为“兰芳大总制”创立于1777年,仅比美国的建国晚一年。而兰芳的首领是公推公选的。这些首领从太哥到副头人,都是有俸禄的,再往下的官员,尾哥和老太,都是义务性的,如同乡村中的乡绅,主事,不拿钱。
此刻站在一旁的刘永福听了刘秀兰讲起这段历史,满怀信心地说:“罗芳伯一百多人就能建兰芳国,我们黑旗军八百罗汉,还有军舰,一定可以统一这些岛屿。”
曾纪泽点点头,笑着问刘秀兰:“那兰芳国有多少人?政府的钱从哪里来呢?”
刘秀兰说,“兰芳”现在两万多人,全民皆兵,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其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抽税。
曾纪泽点点头,问道:“荷兰人怎么欺压兰芳人的?”
刘秀兰回答:“罗芳伯去世后,江戊伯被众人推举继任太哥。江戊伯是罗芳伯的嘉应府老乡,武功超群,更兼忠心耿耿。在他之后,还有十一任太哥,其中有两任都是重新当选,从第六任刘台二开始,太哥被改称甲太。”
苏慕白问道:“什么是甲太?”
曾纪泽说:“这个我知道,甲太,就是荷兰人授予的官称了,也就是说,从这时起,兰芳的首领,除了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的批准?”
刘秀兰说:“是的。兰芳的副首领,也改称为甲必丹。从那时起,荷兰人的势力越来越大了,兰芳公司要向荷兰人纳税。”
曾纪泽道:“荷兰人也给了兰芳不少好处吧?”
刘秀兰说:“是的。养狗还得给根骨头呢。在兰芳立国之前,华人在东南亚的办的公司,已经相当多。仅在印尼的东万律的周围,就还有大港、三条沟等华人的七个大公司,及和顺总厅等一系列华人小公司组成的联盟。他们的治理方式,与兰芳家族式管理也大同小异。荷兰人在华人内斗时支持兰芳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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