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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拥兵自重 (第4/6页)

双方另行议定了《火轮师船章程》五条,规定由中国人充任舰队的“汉总统”,阿思本降为“帮同总统”,作战时必须听从地方督抚大员的指挥调遣。同时,双方还订了攻打太平军的分赃协定:攻占南京后,所得财物“以三分归朝廷充分,以三分半归阿思本赏外国兵弁,以三分半归中国兵弁作赏;如果阿思本率舰队独占南京,则“七分阿思本充赏。”

    这个《章程》一签订,立即被认为直接威胁到湘军的切身利益。曾国藩和曾纪泽等湘、淮系实力派人物一致反对。经过多路清军经过十年浴血奋战,已经屯兵南京城下,大功告成之际。曾国藩、曾国荃、曾纪泽等,都对总理衙门与李泰国的协议大为不满。

    曾国藩致函总理衙门说:“购船的人把所购的船看成是自己的东西,中国得到的不是船而是指挥船的洋人。”他还抱怨说,“轮船和湘军水师的长龙、舢板相比,大小已很悬殊,速度也有天壤之别,如果都停泊一处,轮船好比华岳高耸,湘军的船则象众山之上,低列像似儿孙一般。”

    曾纪泽请曾国荃上奏说:“湘军已包围南京,兵船入江无用武之地,而且各船都由洋人指挥,未必肯受地方督抚节制。”

    曾国藩再次上奏说:“以中国之大,区区170万白银之船价,每年90万白银之用款,简直可以视之秋毫,了不介意。或者干脆将这些船分别赏给各国,不要别人给钱,让李泰国失去其依靠而杀杀他的骄气。”

    其实在湘淮系实力派人物中,曾纪泽是与阿思本舰队打交道最多的人。在这舰队到达上海前,曾纪泽就同李泰国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1863年5月,在阿思本舰队到达前几个月,李泰国从伦敦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就是找曾纪泽要钱。

    当李泰国来到江苏巡抚衙门时,曾纪泽外出视察他的兵工厂去了。李国泰只得再巡抚衙门里苦等了两个时辰,在中国大大小小的衙门里,李泰国从来还没受过如此冷遇,正当他要大发脾气时,突然巡抚大人曾纪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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