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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重用容闳 (第4/6页)

买所需的机器设备与材料;三是去救美国总统林肯。”

    “你是说,美利坚的北方会赢得战争,而林肯总统会被刺杀?”容闳瞪大了眼睛。

    “北方如果解放奴隶,一定会赢得战争。不过林肯被刺杀,我也是猜的。毕竟南方的激进分子还是不少。”曾纪泽道,“我会派人配合你完成这些任务。你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好吧,你让我去美国找的人是谁?”

    “斯宾塞,此人原是美国康纳迪格州夏普斯公司的一个机械师,他利用业余时间造出了第一把斯宾塞步枪。南北战争开始后,此人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开始生产销售斯宾赛步枪。”曾纪泽回答说。

    斯宾赛步枪解决了后膛枪漏气的问题,其金属弹壳同时也解决了弹药防潮的问题。此枪与恩菲尔德、斯普林菲尔等这些前装枪相比,不仅拥有高射速,而且还容易瞄准最快12秒可以打完7发弹,持续射速可达到14发/分。在当时的后膛枪中,也是一个可怕的射速。

    在美国的内战中,斯宾塞枪凭借其优良的性能,在双方士兵眼中成为了一种不可战胜的象征。不幸的是,林肯总统向海军要了两把斯宾塞枪试射。一把因为保养不善弹管生锈,卡壳了;另一把由于林肯的操作不当,送弹簧一次就往弹膛里塞了两发弹,也卡住了。基于这些偶然性的失败,林肯总统对斯宾塞的枪的印象并不佳,故而没有运用他的影响力推动美械部采购斯宾塞枪。直至内战要结束时,这种枪也只生产了不到1万支,但这并不影响南北两军士兵们对斯宾塞枪的高评价。

    曾纪泽很清楚这种枪的实战价值,他决定抢先一步把斯宾塞挖到中国来,利于他的技术和自己的资金建立江南制造局,生产这种世界上优良的步枪。那个时代的美国,对军事技术独占与封锁并不像现在这样的严格,曾纪泽相信如果能给斯宾塞以巨大的利益诱惑,并为他的枪广阔的市场前景,这个美国的人一定来华,变成他自强之计的一颗重要棋子。

    容闳听明白了曾纪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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