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大明律 (第3/4页)
府哦,对了,还有郑大人的府上,叫他们来!”伍咏踱了几步,忽然想起什么,朝那管家吼道。
那管家连忙带着十几个家仆就冲出府邸,刚出了府邸,就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伍咏急急几步出去,连忙询问。
“发生了何事,你们怎么回来了?”
一个家仆声音中充满了恐惧,他用颤抖的手指着外面:“永安军来了!”
“快跑!”
伍咏再无一丝侥幸,自己爹不在府中,萧亦难免拿自己开刀,他立刻吩咐道:“萧亦这是滥用职权,我伍家不是白养你们的,一帮废物,赶紧把门堵上,支撑到郑大人来就有救了!”
伍咏不断的喊:“等我爹回来,萧亦这守备就做到头了!”
一帮的仆人连忙搬来各种物事,将大门堵的死死的,而后就聚拢在伍咏的身边,战战兢兢的听着外面的声响。
过了没多久,一匹快马蹬蹬而过,一人高声大喊:“奉守备大人令,伍咏仗势欺人,强掳民女,罪无可恕,依律羁押大牢!”
“此街肃清,不可站立一人,否则以同罪论!”
“若有抵抗,就地处决!”
紧接着的便是四面传来的步子声,过了不知多久,外面终于静了下来,伍咏和那管家对视一眼,强自压住心神,朝着外面道:“外面来的,可是守备大人的兵马,不知我伍咏犯了何罪?”
外面传来萧亦冷冷的声音:“作奸犯科,欺压良善,谋害人命,重罪难逃。”
“元千总,依照我‘大明律法’该作何处置?”
外面元少恭恭敬的道:“谋人命,强掳民女,毒打百姓,依我大明刑律,处边远充军、迁徙、刺字刑罚。”
朱元璋在渡江占据金陵时,就已开始了法律的制订工作,而在吴元年,更是系统地制订了“律令”,但这时的律法,还不是‘大明律’。
明洪武六年十一月,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长﹑御史中丞刘基,刑部尚书刘惟谦等以金陵律令为基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