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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神乎其技 (第3/5页)

的身影。

    忽然一个穿着驼色斗篷的身影,映入雷达的眼帘。

    李兵兵穿着一个宽大的驼色斗篷,秀眼往场上一扫。找好目标,来到目标人物的身后,双手将斗篷往后一扬俯身跪下假装拜佛。在宽大斗篷的遮掩下,一边跪下,一边用左手指缝间的刀片向目标人物的手机包抹去,轻轻一划,变化开了手机包底部的承接手机的带子,再一起身捏住手机的两边将手机拉出,然后站起来,将斗篷上的帽子戴在头上想要走出人群,而这一切,同样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但她没有发现刘德化正拿着一个dv录像机,将这一切都拍摄了下来。刘德华拍摄完之后将录像机放进入衣服包里,转过身戴上墨镜假装拜了一下佛,起身向李兵兵扮演的小叶走去。刘德华侧身快速地经过小叶左侧,似乎是一不小心撞了一下,刘德华戴着墨镜迅速回头。

    “诶”

    “喔哦”

    似乎是被小叶的斗篷下的脸惊住了,然后双手合十向小叶弯腰,以示道歉。李兵兵没有查出察觉出什么,转过身便走人了。待李兵兵走后,刘德化直起身合十的双手张开,一部手机正安静的躺在双手中。短短的几分钟之内,一部手机,几经易主。将刘德华的高超手艺完全的展现了出来,称托出了刘德华在电影里面所饰演的角色的手艺级别,同时也从侧面表现出了作者对于一位杰出人才沦为窃贼的愤慨,及对社会的无奈。(卧槽,怎么写着写着写的像上学时候老师让写的课文中作者所表现出的思想呢,难道是以前写多了写成习惯了?)言归正传,等刘德化和刘若英拜完佛去卖车。而雷达则去了傻根那里,等他干完活,悄悄的在背后跟着他,(向扎西大叔借的摩托车)傻根和他的同乡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吃饭的地方。途中傻根向队长问道:

    “叔,俺今年多大了”

    “你问这干啥?”

    “俺就想知道”

    “你十六岁来的,在塔公干了五年,加上今年,应该二十一了吧,你问这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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