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一波未平(二) (第3/8页)
有仔细的检查合同。
他清楚的记得,当日肖海涛找到他,要他在合同上面签字的时候,曾亲口说过,这份合同的内容,就是华夏电子有限公司于一个月内分三批,每批次四十万件高频低阻电解电容供应给山东的九天电器有限公司,单只电解电容的售价是八毛钱。
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九天电器需要的这种电容价格应该在七毛五左右,贺智勇还记得,当时自己一边签字还一边夸赞肖海涛精明能干。
一百二十万只电容,就算每只仅比市场价格高出五分钱,总数就相差了三万六,虽然这不是什么大钱,但毕竟能多挣一万是一万,积少成多么。
再说,按照华夏电子有限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一百二十万只电容那是一点压力都没有的,完全可以在一周之内将其生产出来,同时还不会耽搁了其他产品的生产,所以,一个月的交货期已经是相当的宽松了。
更何况当时那九天电器的定金五十万已经打到了公司的账上,贺智勇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十分干脆的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大名,并且还一直以为合同上的内容就是肖海涛跟他口述的那些。
但现在呢?合同的第一页确实是一点问题都没有,采用的还是制式的合同内容,可翻到第二页的时候,贺智勇的眼珠子一下子就瞪圆了!
合同上十三条内容写着:甲方(华夏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即三十天内,分三百个批次,以每批次三百五十万只高频低阻电解电容为准,供应给乙方(九天电器有限公司)共计十亿五千万只高频低阻电解电容。
合同第十四条内容写着: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高频低阻电解电容以每只08元人民币为单价,共计货款为八亿四千万元人民币。
合同第十五条则写着:乙方预交定金五十万元人民币,剩余货款待所有高频低阻电解电容完成交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如果说第十三、十四、十五条内容已经让贺智勇火冒三丈的话,那么,第十六条内容就足够逼的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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