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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刀之夜(三) (第2/9页)



    作为一名专干湿活的特工,她早就习惯将眼前发生的当成“别人家的事情”而不加理会。就算眼前有少女被侵犯也好,有老人小孩被殴打至血流满面也好,她都能不声不响的继续任务。退一步说,有不少人对罗兰家世好、后台硬、交往女性多感到不爽时,毛毛虫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从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来说,强壮优秀的雄性独占众多雌性,扩散优秀的遗传基因本来就合情合理。没有被指责的必要。她自己也和树皮螳螂一起对花螳螂做过不少“嘿嘿”又“哈哈”、爽歪歪的事情,干嘛去管别人开后宫?

    激起情绪的,是一句话。

    “拯救……民众?英雄?”

    透过天文望远镜读取嘴唇的动作,通过自己的嘴说出的话,带着一丝丝惊讶。不到一秒,愠怒开始沸腾起来。

    毛毛虫的认知里,最廉价,同时也是最恶心的词。无疑是“英雄”和“正义”。

    主张自己就是正义,主张自己就是法理的家伙要多少有多少。但越是了解社会,越是了解人类,就越明白“根本没有正义”这件事。

    贵族、神官征税、把男人们送上战场,留下女人、老人、小孩在地里工作时,他们告诉人们,这是为了实现正义。是必要的牺牲。龙骑兵冲进新教徒的村庄,用武力迫害胡格诺教徒,强迫他们改宗,抢走财产,侮辱女人时。他们的长官告诉他们,这就是正义。被迫害的新教徒被流放到蛮荒的殖民地,靠着土著接济的粮食度过第一年,第二年在科顿马瑟之流的带领下,“红脖子”们以消灭的方式强迫土著改变信仰、掠夺土地、杀害老幼妇孺的时候,他们同样冠冕堂皇地宣称他们是在行使正义,自己是在拯救“受到了魔鬼引诱的可怜者”。

    无辜的民众?可以被救赎之人?这世上哪里都没有这种东西。

    参加游行,欢庆军队攻占别国城市大肆掠夺、屠杀的,都是“无辜”、“爱好和平”的民众。在工厂里三班倒工作,为军队提供枪炮弹药,支援军人作战的还是“反对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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