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712.第712章 活捉蚊子 (第2/4页)

看了你一眼,问道,“小伙子,你不会大老远带着女朋友来这里吃狗肉的吧?”

    “我不吃狗肉,是来找一个朋友的,他就是老樊家的。”

    “哦——”

    又听司机大叔碎碎念念了十来分钟,车子终于到了沛县。

    和你想的一样,沛县到处都有立着“活杀狗肉”的店铺和小摊子。

    对于从小就养狗的你来说,这样的画面,让你或多或少觉得有些不适。

    当然,对于别人吃不吃狗肉这个问题,你不想去深究,也懒得去探讨——这吹皱的一池春水,与你可没有多少相干。

    很快你便了解到,现今樊氏狗肉的当家人,乃是樊氏一族的嫡传84世孙,名字叫樊鑫亮。

    这个人,便是你的目标。

    樊氏狗肉在全国的名头很响,其实说白了,也不过只是养狗基地,外加一个狗肉加工厂而已。

    樊氏一族几经波折,历代多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到了樊鑫亮这一代总算是有了一些上窜的苗头。樊鑫亮白手起家,能挣下这一份家业,倒也十分难得。

    为了尽快解决这件事,完成与孟婆的约定,你决定走捷径。

    首要的一点是先确定这个樊鑫亮是否樊哙的转世。

    通过森罗眼,从旁人的角度,你了解到樊鑫亮业余爱好并不多,独爱喝茶,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都会进一家茶馆,听听评弹、品着香茗,让疲惫的身心放空。

    为了确定樊鑫亮的身份,你现在必须要得到樊鑫亮的鲜血,不多,一滴就足够了。

    取人鲜血的方法有很多,最为直接有效的就是拿着小刀上前,划破皮肤表层就可以了;不过樊鑫亮虽然没有携带保镖,但他在沛县,乃是整个彭城都是个名人,因此拿刀伤人这一套方案不可取。

    想来想去,你决定用一个损招。

    这招有多损呢——嗯,只要知道杨开曾经拥用这一招对付他的班主任,并使得他班主任住院打针、差点被隔离,就知道这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