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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不争自得 (第6/6页)

理由。想当初共工部谋僚计蒙,为挑起重辰与黎民的冲突,屠戮了奔流村一族。而奔流村一族则是奉仙君的奴仆,共工部理应认罪赔偿。如今共工氏撤封,那么就可将其原领地划分出一块,册封给奉仙君。

    但奉仙君虎娃的身份特殊,他已是一位属国之君,其统御的国境离得很远,莫名再跑到原共工之地拥有一块伯君领地,未免有些不符常理。而昆吾早就料到这一点可能会被人提出质疑,自己就先把这个情况说出来了,并指出这并非没有先例。

    虎娃如今已是奉仙国国君,但他在巴国仍享有彭山封地与彭铿氏封号。此番奉仙君率巴国军民防治洪水,在很多场合仍然是以彭铿氏大人的身份。巴君都能做到的事情,中华天子有何不能为呢?不妨也照此特例办理。

    重辰氏大人昆吾郑重宣称:奉仙君虎娃数度有大功于中华、而共工部又应补偿他,理当得此封赐。

    那片领地中原本生活着几个小部族,他们因为地域的关系无法依附于缙云部,同时也不想依附于新近自立的三位首领。经过重辰部的“沟通”与“劝说”后,已答应成为彭铿氏大人的部民、尊奉仙君虎娃为其君首。

    至于重辰部是怎么劝说的、那些小部族又是怎么答应的,昆吾当然没有细说,他只是宣布了已有这件事,然后请求天子册封虎娃,并由天下众君共认。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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