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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偷溜 (第2/5页)

魂值也有了22万,看着蚁群只剩下不到百分之一,秦百越才心满意足的离去,当然,蚁群也不会说欢迎下次再来。

    秦百越不准备去宝藏城,去那里只有麻烦;甚至他都不想去月落王国国内,这次他准备去月落王国的靠山——万剑帝国那里,那里的修炼者主要以剑当做武器,自然铸剑师是不会少的,铸剑工具应该可以轻易弄到。

    一路上只是等狮鹫累了就休息一会,其他时间都在赶路,终于,两天后,狮鹫来到了万剑帝国距离月落王国最近的一座城,落剑城之中。

    城中不管是穿着铠甲的,还是穿着魔法袍的,或是腰挎,或是背在后背,都是带着剑的,魔法师也可以通过附魔的剑增幅法术威力。

    秦百越入乡随俗,将虫牙用布包裹着,背在后背,充当剑器。

    打探消息,就属佣兵工会跟酒楼消息最广泛了,正好秦百越肚子也饿了,但因身上毫无分文,所以只能先变卖了一些魔晶了。

    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万剑商会,看着名字,不用说,又是跟帝国的王室有关,路上秦百越还看见了他向往已久的青楼,本来他还打算晚上来看看这里的青楼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想起梦梦随时会跑出来,也就没了这个心思。

    走近商会,还是熟悉的场景,看来即使是以剑为主的帝国,这些方便的魔法道具还是通用的。6个服务窗口都有10几个人排队,秦百越也就随便选了一个队伍排在后面。

    正无聊时,听见有人在谈话:“李哥,话说剑幕老人的剑冢又要开启了,这次你准备深入到哪里?”

    旁边的李姓男人闻言回答道:“还能深入到哪里,只能在外围转转,要是能得到一把两阶甚至是三阶的古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那是,凭借李哥3阶的实力,在里面算是顶尖的了,3阶剑器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刚刚开口的青年恭维道。

    李姓青年摇摇头:“那些帝国王室来的皇子、公主那才叫厉害,不管是战斗力还是智谋,我都不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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