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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二〇章 酒色财气不可少(第一更) (第2/5页)

十几份,并非是乐籍女子,也就是说全部是良家女子为奴婢。

    孙顺道:“沈大人,这是李都史派人在江南搜罗的歌舞妙曼的佳人,均出自良家,自幼入乐户教授琴乐歌舞,请您笑纳。”

    自古以来民间便有牙人买姿容俏丽的良家小姑娘养在府中,教授歌舞琴乐,待长大之后或者转卖娼籍,或者卖与达官显贵为歌舞婢女,因其本身不走教坊司一途,使得朝廷不会为这些女子落乐籍,只是当作一般丫鬟。

    名为丫鬟但实为滕妾,相当于为那些有权势之人大开纳妾的方便之门。买回家,不用报妾籍,没任何名分就可以养在府中,随时可以弃之如敝履。

    其中的代表就是扬州瘦马和大同胭脂,当然各地都有类似的产业,只不过没有以上两者那么出名罢了。

    对于送女人的事,沈溪老早就见识过,张延龄就曾送他女人。沈溪虽然可怜这些女人的处境,但不会主动招惹。

    我去可怜别人,可当我和家人落难时,谁又会来可怜我?

    时代不允许沈溪去管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生死,他要做的是尽量往上爬,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用改变时代的方式拯救更多人,就好像推行玉米和番薯,百姓如果能够丰衣足食,谁会舍得卖儿卖女?

    沈溪笑道:“人,本官是不会收的。以本官的年岁,家中尚有妻妾,如何能应付太多女人?你这是让本官因私废公?”

    孙顺先愣了愣,马上会意,沈溪这是说他力不能及。家中尚有娇妻美妾,你还硬塞十几个美女,吃不消啊!

    “沈大人,您……”

    孙顺琢磨了一下,随即道,“小人听闻地方有一名医……”

    沈溪直接抬手阻止孙顺把话说下去,这边刚说送女人的事,下一步就推销“大力丸”?还神医呢,如果懂得配制虎狼之药就可以称为神医,那神医之名也太不值钱了。

    “虚不受补啊!”沈溪笑着说道。

    因为沈溪拒绝得很委婉,让孙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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