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4 我们跟夏鸣谈笑风生 (第3/5页)
才和资源。而各国需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不能干扰夏鸣的行动。二是地球轨道非军事化,在这段时间里,各国不得发射任何带有军事目的的卫星和飞船,同时向夏鸣通报所有地基反导系统的情况,并且不得有探测和锁定地球轨道上,任何属于夏鸣的航天器。
夏鸣关于前置行动的主张很务实,得到了元首们的一致赞同,但后面两项要求却激起了很大反应。
普金看出了第一项的关键:“建造和发射飞船的过程,不能由你一个人垄断,这是全人类的事情!”
“利用现有的航天体系,各国共同参与,能够节省很多时间”,联合国秘书长提的意见,理由也很充足,当然也传递了联合国的组织意志:“我们可以基于《外层空间法》的基本精神,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的框架下,建立新的管理组织。”
联合国外层空间法(osl)是一整套组织和法规,以1958年设立的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为基础,相关法文有1966年通过的《外层空间条约》,以及后续的《外层空间营救协议》、《国际责任公约》、《登记公约》和月球、火星、小行星的共同开发协定等等。
不过联合国只是大国博弈的舞台,这些条约和协定,也只是用华丽辞藻包裹的台词,主要用途是给各个大国立起道义牌坊。
就像《空间条约》第三条的“不得据为己有原则”,规定各国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层空间据为己有。哪个大国会蠢到在不具备足够力量的情况下,宣称月球或者火星是他们的领土?
大国争夺太空,遵循的都是南极模式。我不宣称主权,不给行动涂上政治或者军事的色彩,我就是搞科研,造福人类。
现在太空里,算得上资源的,也就是轨道位置。月球乃至火星的自然资源开发,以现有的技术,还是投百得一的亏本生意。所以,在造福人类的同时,我蹲了这个坑,资源就在我手里了,能奈我何?
至于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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