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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 Black Past (第4/5页)

我支开不分给我吧?这我可不乐意。然而我注意到狱友注视着我的目光充满了羡慕,他们好像知道什么,难道不是这样?

    典狱长把我领出来,又交到这群警察局的局长身上,总觉得事情有点不得了。紧接着局长领着我离开警察局,来到一条冷清的街道,前面横着一辆加长版跑车,这样停车算违规吧?不过边上也没有其他人所以应该也没关系。从车里走出来一个带着墨镜叼着雪茄脖子上挂着吊到肚皮的金项链,黑色的衬衫上还印着一条盘曲的恶龙的大光头。局长毕恭毕敬地掏出钥匙解开我手上的枷锁,然后弯腰鞠了个躬就走了。喂,不是吧,就这样把我丢下了?我还想吃上中午的肉啊?不对……他把我手上的镣铐解开了耶?我自由了?

    那个大光头把我领上车,看局长那副恭敬的样子这应该是个大人物吧,我也不敢违抗他的意思,老老实实就坐在了那辆加长跑车后座,这辆车叫什么我可能会懂吗?不过后来我倒是知道了,这个大光头并不是什么位高权重之人,只是一个地痞混混集团的老大。但是他手下的混混以蛮横泼辣著称,就连警察也不敢惹他们,只好尽可能地迁就他们以求小镇平安。而这个大光头就经常占着权势管警察局要人,警方也只能一味妥协。

    没错,我也是其中的一员。现在我可以理解为什么狱友们那么羡慕我了,好歹算是自由了。当然那个大光头也不是什么解救误入歧途的少年这种天使形象,唔,对不起我无意间侮辱了天使。作为保释我的交换,他要求我加入他的组织为他办事。我还是那句话,无论怎么样我无所谓,不过想要上学是不太可能了。

    ——?——?——

    我在这个组织一呆又是七年,也就是我十七岁的时候。期间我学会了蒙骗和抢劫,这比起小偷小摸更加明目张胆,收益也来得更高,我告别了原来的乞丐生活,当时无论如何都要冒险品尝的可乐现在对我来说早就如同开水一般淡然无味,我几乎尝遍了所有品牌的红酒,染上了抽烟的毛病,穿着也变得光鲜亮丽,不过我最喜欢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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