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 (第3/5页)
上打下的鹌鹑,那才叫一个美味!撒上香料,上火微微一烤,外焦里嫩,肉质绵软,香气四溢。哪像这干柴一样的毒蝎肉,维特只能顺着肉纤维一点一点的慢慢撕啃,顺便听猎人们天南地北的吹牛。
猎人们兴致很高,天气往冬季跑,镇里的魔物皮料会卖得更好,这几个月以来每次狩猎都收获颇丰,比起往年好太多了——第一次狩猎的维特并不知道往年不好是什么概念,但是几个猎人商量好,等这次商团来收完货,准备结伴去贝亚城“好好享受“一下,维特才明白今年看来是真的大丰收。
镇上去过贝亚城的人很少,维特没有去过,只听说那是一个大城市,比男爵待的班德斯城还要大好几倍,而班德斯城一条街道就比自己所处的沙棘镇大。
虽然只有十六岁,维特对于“好好享受”还是明白的,那要花很多钱。这倒不是因为维特懂的多,只是因为:如果自己的老爹不经常在班德斯城“好好享受”,那现在的维特应该躺在家里的地窖里大青石上,一边吃着白玉瓜一边看小说消暑,快乐的做一个富三代。
可惜世间没有如果,镇里不养闲人,到了十六岁必须自谋生路,其实作为帝国边陲小镇的镇民,成年男子可选择的人生也有限,无非两条路:留下当猎人或者出去当兵。
沙棘镇数百年来一直是帝国西北角上,临近纺锤沙漠的最后人类聚集地,猎人们打猎为生,再由大大小小的商队陆续把这沙漠里的各种特产输送到全国各地,猎人是百年来的传统。
出去当兵则分三六九等,条件最好的当然是能去贝亚城当帝国守备军,进能加官进爵,退能守家卫国;条件稍好一些的能去班德斯城,男爵常年招募私军,收入稳定,离家也近,虽然地处帝国边缘,但是依靠这纺锤沙漠,数百年未有战事,镇里人都觉得这是最好的差事;条件最差的也能当兵,只不过是佣兵,佣兵工会每天组织去往世界各地完成任务领取报酬,虽然佣兵也诞生出许多传奇人物,但是比起茫茫多的佣兵数量,佣兵还是最不被看好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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