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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无字天书 (第7/9页)

恐的避得远远的,生怕打扰他们几位。

    二十四小时紧迫盯人什么的,恐怕只会让王大少愈发恼火而已。许慕现在再看到宋知命,心里反而多了丝同情,虽然不清楚具体的状况,但看王乐天的样子,肯定不知道命契的事情,光是让一个花花大少接受男人,就已经是场旷世苦恋,何况对方还是只狐妖。这就是传说中的我本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么?

    全透明的玻璃屏风外面,王乐天大爷样的坐在椅子上,逼着发型师一根根的对着自己的头发精修,纯粹的消磨时间不想起身。宋知命坐在临近的椅子上,专心致志的盯着电脑屏幕。

    “其实宋哥看起来对乐天哥挺好的。”许慕借着洗完头发的功夫,跟同样刚洗好头发的冯沅咬耳朵。

    冯沅勾勾嘴角,“你看得还挺仔细。”

    “真的,我觉得宋哥对乐天哥挺好的。”许慕努力的帮宋知命说了句好话,冯沅和王乐天的交情这么好,他肯帮宋知命说句话,状况应该会好很多吧?

    “小孩子。以王乐天那种骄傲得跟公孔雀似的个性,你以为他能随便忍受别人的管束么?他真想甩别人会甩不掉?”冯沅亲昵揉揉他潮乎乎的脑袋,“每对朋友的相处习惯都不同,不要只看表面。”

    冯沅手指的热度顺着头皮渗进许慕的身体,烘得他脑袋热乎乎的,许慕脑袋顶上炸起一排呆毛,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半个小时后,许慕穿上了这辈子的第一件正装。冯沅帮他挑了套黑底的白波点西装,带着些少年的活泼感,配上浅蓝色的领结,干净利落的发型,以及微微上扬的嘴角,整个人俊帅得像个小王子似的。帮许慕拿衣服的店员看到他走出试衣间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冯沅、王乐天、宋知命他们三个,则都是标准的西装领带,冯沅选了套蓝色的,王乐天穿了套白的,宋知命换的是银灰色。三人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排瓦数十足的追光灯,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

    作为脑残粉,许慕从左看到右,最后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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