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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皈依11 (第2/5页)

的感受着被撕扯咬碎的痛处。而这池水,却又有生肌止血的奇效,让他身体疼痛,却又痛不致死,日日生不如死的活着。

    李玄奕回了御书房,突然一浑身雪白的壮硕鸽子飞了进来,站在桌边便老实不动了。李玄奕伸手抓过鸽子,从它脚下拿下一卷纸,松手,那鸽子便又飞了出去。

    李玄奕展开手中纸条,本是不抱多大希望,这些年,模棱两可的消息总是让他充满希望,又变成绝望,逐渐使他渐渐学会不抱有希望。

    但是这次,却明显不同。李玄奕拿着纸条的双手颤抖,目光中尽是不敢置信。

    纸条中只短短一行小字:

    见人现于南部禹河镇。

    李玄奕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手中字条,就怕看漏一个字,半响,他放下纸条,唇边勾起志在必得的笑容。

    “终于,找到你了。”

    午后的阳光晒的人懒洋洋的,绿衫少女提着个竹篮行走在田埂间。远处,一身粗布衣衫的男子正在耕地。

    绿衫少女走过去,把竹篮中的吃食拿出来,招呼那人来吃,那人便乖乖走过来坐在地上,抓起竹篮中的玉米饼子吃了起来。

    绿衫少女笑吟吟的拿出手帕替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向他的目光满意至极。

    这男子是他阿爹在河边捡的,捡他的时候,这人穿着身破烂的士兵服侍,额头一道狰狞的伤痕,腿也受了伤,被河水泡的泛白。

    阿爹说这人可能是个士兵,受了伤掉进了河里,差点丢了性命,却没想到命大被阿爹捡了回来。

    只是这人醒了以后,可能因为头部的伤,导致他什么都不记得,整个人也呆呆傻傻的,阿爹说既然这样,就叫他阿呆好了,少女偏喜欢傻大个儿,傻大个儿的叫他,却是不乏亲昵之意的。

    这边少女拿着手帕一点一点的擦着男子额角的汗水,背后却突然窜起一阵凉气,一种被野兽盯住的恐惧感顺着她的后背升腾起来。

    她惊惧的回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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