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故人对簿 (第4/4页) 是自己打自己脸嘛。 林岚举着证词,交到郭有正案前,说道:“根据刑狱司验尸结果,尸体胸口的匕首伤口并未有大量出血。按照蘇州府呈堂证供,李县令死于致命的匕首伤,而且与在下当日所穿血衣互为铁证,但是!试问刺伤致命,为何伤口没有大量出血!” “刘典史,你当日口口声声所说的,是我杀了李县令,你解释一下,这伤口为何没有大量出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