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战天爵已经倾身覆上她的唇,温柔的,缱绻的吻着她 (第8/9页)
即便定了闹钟,她也还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回避早起这件事。
所以自打给自己立下要晨跑的规矩后整整一年的时间,她陪他晨跑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因为单纯的跑步实在是无聊,所以每次只要她出现,一准儿要跟他赛跑。
输的人要为赢的人做一件事情,当然,事情不可以太过分。
比如,他不可以赶她走就是禁忌。
而每次比赛,她都会输的非常惨。
而且,每次跑完后,她的腿都会颤好几天。
因为她是个懒人,平常连学校的运动会都不会参加的。
能够下定决心陪他跑步,她不知道劝死了自己多少脑细胞。
她最后一次陪他跑步的时候不比赛,改成陪跑。
原因无他,战天爵每次赢了都指使她跑腿。
今天要吃城东于记的小笼包和城西的酱牛肉。
明天要吃城北的珍珠丸子和城南的鲍鱼粥。
愿赌服输,可每次在上班高峰期的拥堵中买回早餐的时候,他都只能当午餐。
所以最后一次她用了点儿策略。
跑步的时候,只要战天爵稍微快一点儿,她就撒娇打诨的让他背自己。
都说一物降一物,战天爵是闹不过她的,所以只能妥协的慢慢跑。
而她就边跑边在他耳边碎碎念。
“真的,我不骗你,晨跑真的不如夜跑好,我说的都是有理可寻的,因为我查过资料。
你看,植物吧,晚上没有光线,不进行光合作用,所以它就吸收氧气,呼出二氧化碳。
所以清晨醒来的时候,是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最多的时候。
这个时间段,连开窗都是不好的。
而白天呢,因为有光线要进行光合作用,植物就要吸收二氧化碳,呼出氧气,到了太阳下山后的这段时间,就是空气中氧气浓度最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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