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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战斗时机 (第3/5页)

就生出许多寒意。笔直的剑身随着手臂挥动,纹丝不颤,远超预期的硬度和韧性。

    是把好剑,更重要是够轻,十斤不到的样子,恰好合适!

    这个世界的刀剑还没有分家,店里明面上近百柄武器,凌歧愣是没有看到纯粹的大刀、重刀,多是直剑、直刀、斧锤一类。

    而且看起来用剑砍这么离谱的事情,在这个世界很寻常,关于他过去所了解的剑术十三式,削崩截点刺,完全可以扔到爪哇国去了。

    招数并不重要,能杀人的招,就是好招!武器也一样。

    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武器完全比中华剑更容易上手。

    相应的,这些利于劈砍、易于上手的“剑”,普遍也更沉重!要在这样的世界成为合格战士,体魄很重要!

    归剑入鞘,接连又提了几把,把把让他蹙眉,二十几斤都算轻的。最终,凌歧还是挑中了他最开始拿的那一把,连鞘取下。

    这一番动作,小半盏茶都过去了,洛珊大妈这才停止和莉莎的窃窃私语,淡淡的看向凌歧。

    “这把剑?你倒是识货。”

    “好剑,可惜要卖给你这样好贱的男”

    大妈话音未落,莉莎已经拉了拉她的袖子,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洛珊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叹了口气,难得简洁回道:

    “十金!”

    凌歧刚刚舒展开的眉头又蹙了起来,这个价他可不是刚来时候那个对货币价值一无所知的白痴。

    一金等于二十银,一银等于二十铜,一铜等于十钢镚,一钢镚就是一塔洛斯(帝国币),一个帝国币可以买一斤面。

    十金,那就是四万帝国币,相当于一座十户人家的庄园,一年上缴的赋税!

    一个乡下绅士一年正常收入也不过如此,已经足够支撑他平日里过上还算体面的生活。

    寻常一套精铁厚甲大概也是这个价。十金,她不如去抢!

    鼓鼓的钱囊统共也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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