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来之安之 (第2/5页)
祸杀戮之难。
高岳既已康复,心态已放平和,既来之则先安之。每天在胡老汉家中呆着,享受难得的悠闲,逢上要上山砍柴打猎,他便每每劝胡老汉留下家中,自己和冯亮同去。
头两次胡老汉还怕高岳没干过这些个山里人的杂活,相处几日后,见他谦和懂事,诚实有礼,不想累着他。
但看他身形高大,健壮灵敏,又肯吃苦,且一同上过几次山回来后,都是仗着他才收获颇丰。
猎到的山猪趁新鲜,老少三人好好打了一顿牙祭。再取些肉腌了,和去年的肉干挂在一起,还能有富余送些给同村近邻。
好的兽皮兽骨之类,又可以拿到县城里换米换布,胡老汉彻底放了心,心里也着实喜爱高岳,也将他当作亲生外甥一般
此刻高岳却拖着一只打死的野猪,那猪黑鬃剑立,紫黑的舌头耷拉在外翻的獠牙边,四肢粗壮,体格肥硕,怕是有五百来斤。
高岳拖着沉重的野猪行走在山间,倒并不是显得很吃力。一则他是猛将之后,天赋异禀,力气远超常人;二则从小跟岳飞习武,受到了系统的、严格的锤炼,更是刚猛非凡;三则这是下山路,他也巧借了下冲之势。
“大哥,你真厉害,这猪又壮又凶,你没几棒子就给打死了,去年李老大兄弟两个合力猎了一只,大家都佩服的紧,那只还没你打的这只大呢。大哥,你也不过就比我大六岁,怎么这身手,这力气这么强?你教教我。”
冯亮拖着一大捆柴有些吃力,他喘了几口气,扭头搭话。少年心性,多半是喜动不喜静。生活中一下子有个朝夕相处的同伴,又兼且高岳也不是个沉闷的性子,半个多月相处下来,冯亮和高岳感情十分投缘。
此外,少年人又最是崇拜强者,冯亮瘦小,每每见高岳猎兽砍柴之时,身手不凡,迅捷刚猛,很是羡慕,每天都黏在高岳身后,像个小跟班。
冯亮直把高岳当作亲兄长一般看待。他既羡慕高岳的不凡身手,又羡慕高岳的高大身材,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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