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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 (第4/5页)

放纵,百战精兵也会变成一盘散沙,不可不警戒。

    “啪!”“啪!”“啪!”……

    打到二十多下,高岳已是面色苍白,豆大的汗珠汹涌而出,竟自糊住了双眼,他努力镇定,咬牙坚持,鼻息却一下粗似一下。

    周围的百姓,大家都神情紧张、敛声屏气地注视着。有些胆小的,是不是发出了阵阵叫声,仿佛那高高扬起又重重打下来的军棍,都砸在了他们心里一般。

    手下挥舞间,行刑两人无意抬头,一眼便撞见冯亮那阴森的脸。冯亮自从手刃郅平后,整个人气势大变,虽然还是那瘦小的身材,脸上甚至还有些稚气未脱,但绝然不再是从前的冯亮了。

    想起来他警告的话,两人心中直叫苦,一个说打轻了就要尔等脑袋;另一个意思打重了便取尔等性命。从前行刑打人,只觉得兴奋刺激,此刻只恨不得自己被打一顿了事,胜过在此煎熬。

    两人被冯亮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怵。手下力道不自觉的敛了一敛,又打了十数下,已打了三十七棍。

    两人定了定,直了直身子,深吸了一口气。一人叫道:“将军容禀,还有三下便就见好,将军再忍耐片刻,属下无礼了。”

    按照惯例,实打实的杖刑,这最后三下,等于是个收尾,便要格外重击,是个教训警戒的意味,叫犯人加深印象,牢牢记住,从此以后,莫要再作奸犯科、违犯法律。

    当然,那塞过好处、走走过场、的场面活,自然另当别论。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杖击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也是靠手艺吃饭的。打惯了人、做熟了手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也就成了一门学问。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

    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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