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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十一章 征服和掠夺(十七) (第6/7页)

脸皮道:“这怪不得陈阿扁长官和我的大女儿景宫主。我被俘--噢,不对,我在海战上归顺后龙先生后,安居在铁甲舰上,当时就见识到了陈阿扁长官的风采,对他极是仰慕,起了将女儿许配给他的心思。回到京都之后,我就想将此事告诉大女儿景宫主,聘请媒人,向陈阿扁长官正式提亲。只是那个陆战队事务繁忙,我不敢以私情坏了后龙先生大事,所以这事儿就耽搁下来了,但是,在我心里,陈阿扁先生早就是我宫本家的女婿了,所以陈阿扁长官与我大女儿在一起那个行夫妻人伦之事,实在是天经地义,绝无罪过。”

    公审现场鸦雀无声,大伙儿大眼瞪小眼,我靠,这话还能这样说?宫本总司,你这老小子太不要脸啦!

    但是,大伙儿又不得不同意,宫本总司说得话有道理,要知道,无论是在大李朝还是委奴儿国,父母包办婚姻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就算是在大李朝,郭大路潜移默化宣传自由恋爱,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但老百姓也只当话本儿看了一笑,日常生活中,还不都是双方父母说了算。--什么,你想和后龙先生写的话本儿里那样,和心仪的男子面对面?!家法伺候,打死你这不孝女!

    在委奴儿国,就算贵为景宫主、明宫主,婚姻同样不得自由--事实上,她们比小百姓更不自由!宫本总司心中最紧要的是家族,只要为了家族的利益,他会毫不迟疑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纪还大的老头子!

    事实上,民间并不认为包办婚姻是邪恶的,反而给予极高的认同,如果有两户人家,指腹为婚,两个娃娃还没出世呢,就结成了夫妻。

    等双方的孩子长大后,一方落难,另一方坚守信诺,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断了十多年的联系,不知人品好坏的男方,那可是众口交誉的美事。相反,如果另一方看到对方的孩子实在不堪,担心误了自己女儿一生的幸福,因此而毁诺,却是要被众人在背后戮脊梁骨的。

    因此故,虽然宫本总司并没有告诉自己的女儿,他身为宫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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