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夜 (第5/6页)
连绵不断的毒箭,夜魔王这才看向周围的手下,一看之下当场眦目欲裂,连和精灵族同等数量的正规军正面开战都损失不过两位数的强大夜魔军却在这样莫名其妙的袭击之中折损了三分之二。
夜魔王这一次因为要在基奴奴城的边上行动,所以带来的是他夜魔军之中最精锐的那三百人,平均实力在白银七级,还有三分之一是黄金一级到三级的实力。
这样一支精锐部队,绝对算得上精锐中的精锐,再加上夜魔军的人装备精良,战斗作风悍不畏死,魔夜王相信,在这雾隐大陆之上,选出任何一支部队来,同等数量下,没有人可以打入他的夜魔军。除非对方人数超过自己十倍以上,不然不可能被围剿。
这雾隐大陆虽然混乱不堪,虽然强者为王,但是夜魔王一直都相信,他和他的夜魔军,可以去任何一个他们想去的地方,可以做他们任何一件他们想做的事情。
所以他来到了基奴奴城外,所以他夜袭工坊。
但是现在,他们连敌人都没有发现,却已经折损了三分之二,所有黄金级以下的手下全都倒下,哪怕还没死透的,却早已经是出的气比进的气多。
死去的人一个个全身发黑,连那些搞毒能力超强的血精灵都是一样。
“大当家,是精灵族的毒,只有精灵族的毒才能毒倒血精灵,而且是如此快的速度!”夜魔王身边一个血精灵身下沉声说道。
这是一个缺了一个耳朵的血精灵,以精灵的审美来说,这位已经丑到了应该去自杀的地步,不过他的耳朵正是他的族人所割下来的——他是一名背弃者,按血精灵的传统,背弃者会被割下代表着精灵身份的耳朵之后再处死。
不过这位在被处死之前逃了出来,后来被夜魔王所救,以其黄金五级的身手成为了夜魔王手下三大干将之一。
夜魔王的三大干将这一夜来了两人,一个就是这个名叫吉恩的血精灵,另一个就是那个看起来就像是个狗头军师,一脸猥琐的皮启劲——这家伙形象相当的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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