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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选定 (第4/5页)

同类就是来抢地盘的,就得干死,看到其他的生物,那就是食物,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没有怕这个词了。

    俗话说的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它就属于不要命的。

    但随着鬼面的神话破碎,鬼面就没有那么火了。

    原生獒,就是非饲养和驯养的獒,而是直接从高原上下来的獒,有野生的,也有牧民家里面的,与下面的那些养出来的獒不一样,所以叫做原生獒,也是极为凶残的。

    至于青狼,跟鬼面一样的是,也是炒出来的獒,其实青狼也不是什么纯种獒,价值并不高。

    但有一点没有说错,青狼真的很凶,相传十只小狗不喂食,放在一起,最后活下来的那只就是青狼,九犬一獒,指的就是青狼,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是名贵的纯种獒,就算是在古代的时候也是很值钱的,牧民也不傻,这些名贵的狗自然是要卖掉的,怎么可能让它们去自相残杀呢?只有这些原本并不贵的半血獒,才会这么做。

    “咱们也算是老乡了吧!”看着面前的这个大铁笼子,蒋海可没有像是那个女孩一样那么容易退缩,而是笑着走了过去,蹲在了铁笼前,就这么看着里面的这只青狼。

    而那只青狼看到蒋海的眼睛,也在第一时间爬了过来,一人一狗,就这么隔着笼子对视着,两双眼睛里面表露着不同的感情,不过虽然此时这只青狼并没有其他的动作,但那个女孩却依然不敢靠近,实在是因为这条狗有些太唬人了。

    但蒋海不同,如果是以前的他,估计也会有些怕,但不要忘了,他的身体里面可是有龙珠的,他身上的龙纹,此时虽然还只不过是蟒级的,不过瘦死的骆驼也要比马大,烂船也有三斤钉。

    只是面对一只狗,蒋海血脉当中的真龙之力,可是不会退缩的。

    “老板,我已经选好了,三只澳州牧牛犬,两只黑背,考虑到咱们也会养一些羊,所以又选了两只边牧,一共七只狗。”正在此时,那边的罗宾斯走了过来,对着蒋海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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