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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血浓于水 (第4/5页)

兵竟然真的问了出来。周围的士兵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别管将军说的是真是假,这么当场质疑简直就是找死!

    “你叫什么名字?”刘正一点都不恼怒,开口问道。

    “我叫王永春,在今天的战斗中,杀了六个胡狗!”王永春长着一张哀伤的脸,好像是在悼念某些逝去的亲友。

    “我说,我能。”刘正斩钉截铁地说道;“我刘正一生,不曾负人。这世界,我管他叫王道乐土!而今,我便当着这皇天后土告诉各位,我只要一日不死,就一日要带领各位建立这样一个世界!只要我一息尚在,我复汉军上上下下,就绝对不会对不起今天牺牲的战士!若有违背,天人共击之!!这个答案,你可满意?”

    王永春沉默了很久,而后跪了下来;“我王永春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条贱命和手里这丈八步槊。从今天开始,我这条命就卖给了将军,希望将军不要欺骗我等,带着我等建立那么一个世界!”

    哗啦啦,哗啦啦

    好像是海潮一般的,数百人全部跪了下来,好像是大风经过吹弯了一方青草。

    “我,答应你们!”刘正毅然决然地说;“今日抓到了胡狗的将军,叫什么夫蒙灵。孙将军要我献俘太庙,我不干,因为我要用他的血,给逝去的将士出气!我现在有了一个想法,我把他杀了,把血放在酒里,咱们一人一口,喝了这杯血酒,从此就是血誓兄弟,从此共建王道乐土永不离弃!”

    挣扎的夫蒙灵被一刀砍死,这一刀由沙搏虎进行,他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却是个是刀子的天才,轻轻一刀就割破了夫蒙灵脖子上的的大动脉,然后用碗接着,准备放血给所有人喝。

    鲜红色的血液慢慢流淌在洁白的瓷碗里面,好像红艳的宝石。这晶莹的血液,泛着耀眼的妖艳红色,曾经在一个武将体内维持着他的身体运行和生命维持,而今又要进入数百勇士身体,与他们合二为一,成为沸腾在血脉深处的印记图腾。

    碗是充足的,毕竟军队行军是要带着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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