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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我有嘉宾 (第2/5页)

子张三十一偷偷的拉了一下郝十三的衣袖,郝十三才发现,酒局上气氛尴尬了。

    下面的各千户、百户,无不伸长了脖子,勾勾的瞪着眼睛望着“发癔症”的郝十三,如同鸭子听雷。

    徒单钧盘腿坐在左手边的第二位,这么醇香的美酒,总管说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反正就是喝呗。喝酒最重要,甚至和谁喝都不重要,宾主说什么也不重要,自己给自己喝尽兴最重要。

    他把酒杯放在唇边,单等总管一声令下,一饮而尽。

    蓦地,对面一人忽然拍案而起,惊得他酒杯都脱落。

    施彦端拍案而起,大叫“痛快”,一饮而尽,拍手称“好”,一旁罗本也不明白老师为何这般兴奋,连拉他衣袖,却根本不能阻止老师的举动。

    可能是因为酒席上的氛围,与他“大碗吃酒肉,论称分金银”的梁山情节,有了某种契合。想那施耐庵,也是酒池肉林中的豪放之人,不然,岂会有豪放的名著流芳百世。

    众人刚将呆滞的目光,转移在右手边施耐庵的身上,左边这面豁的右站起来一人,众人的目光有齐涮涮的聚焦在徒单钧的身上。

    徒单钧本来刚把酒杯放在唇前,准备畅饮杯中明月,被这文人突兀的一惊一乍,惊得他杯子跌落,杯中之酒一滴没有浪费,全部散在自己的衣襟之上,正是‘喝酒撒一怀’的囧事,怎能不让徒单钧发怒?(注1)

    他本就是好斗的武夫,又是游牧民族后裔,脾气甚是火爆,眼看着一场血战在即。

    无论从身材、职业、年龄上来看,徒单钧貌似能瞬间秒杀瘦弱的老儒士施耐庵。

    郝十三就从这简单的举动,就能看出来两位的酒风,施彦端就是个酒疯,徒单钧就是个酒缸,眼看着两人就要打将起来,再继续以喝酒为目的的喝酒,好好的宴席,马上要变成群殴了。

    他干咳一声,知道引起这样后果,罪魁祸首是出自自己漫无边际的疯话,赶紧赔笑道:“这第三杯,我们敬给这次攻占庐州的第一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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