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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 (第6/9页)

太子问他这个事情。

    襄平侯家出的这么一个二百五,别说是他,就是晁错的老师。张恢,对此,也是一筹莫展。

    法律规定了,谋反者族。

    这条律法是不容商议的!

    否则,谋反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没有了震慑,这天下野心之辈还不蠢蠢欲动?

    但是,真要依照律法执行。纪嘉何辜?纪相夫何辜?

    这岂非就成了妄杀好人了?

    还会引发社会道德沦陷,秩序失位。

    是以,这事情真是无比棘手!

    无论是人情大于法律。还是法律高于一切,无论怎么判决,最后的结果,都可能带来坏的影响。

    张汤深吸一口气。

    既然太子问起了这个事情。他就不能不做出答复。

    因为。他,此刻代表着法家的意志。

    一念至此,张汤出列叩首道:“回禀家上,臣汤以为,律法既定,则不容置喙,纪恢谋反,诅上。证据确凿,其供认不讳。按律当腰斩弃市,其父嘉,其弟恢,其妻子,其族人,虽然不知情,然,律法如此,臣亦无可奈何!”

    “一家哭,何如天下哭?”宁成也符合道:“纪恢如此,其故死有余辜,其族人虽为其陷害,然,与天下安危相比,只能委屈纪氏一族了!”

    汲黯却马上出列道:“家上,臣反对!此例一开,日后无君无父之辈,则可以至要挟君父,则我汉家以孝治天下,沦为笑柄耳,天下孝子贤孙,将为不孝子所制矣!”

    刘彻听了,就不禁有些失望。

    当然,他也知,这种棘手问题,特别是这种法律上的问题,别说这个西元前的时代了,便是后世,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刘彻于是将最后的希望看向主父偃与商容,希望这两人,能给他些启发。

    这时候,主父偃,长身而起,拜道:“家上,臣以为,此案,家令所言,确实在理,而张刑曹所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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