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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七节 【南巡】(2) (第7/9页)

    这个系统完整到了,会精确记载所有在册官马的身高、体重、外貌标准和轮廓,而所有身高在五尺九寸以上符合军队骑乘标准的战马或者地方邮政所用的传马,甚至会登记一个名字在册。

    后世曾经出土过一个西汉晚期敦煌地区的官马登记册,名曰:传马名籍。

    在出土的简牍中,汉室的马政系统工作人员,甚至连某匹马掉了一颗牙齿,都记录的非常仔细,就差没给这些马画个像了。

    所以,没有人有那个胆子,敢飘没汉室在册的任何一匹官马。

    然而,再严密的系统也有漏洞,再完善的制度也有空子可钻。

    更何况,马政系统上的油水和利益是如此之多。

    从刘邦起,太仆衙门的官僚们就学会了公器私用,他们会用一些名义,从官厩里顺走一些马,回家给自己当拉车之马用。

    到太宗时,这些家伙就不再仅限公器私用了。

    他们学会了公器租用,给自己捞外快。

    而这一切,全部源于刘彻的祖父的一道命令——复马令。

    “经臣等查证,以及绣衣卫报告,臣黯已经查明,所有不在厩之官马,皆为关中豪商并子钱商人所‘借’,豪商与子钱商人,自官厩得马,假与他人,收取息钱,每马月租,以五百钱至八百钱不等……租马之人,或以马耕地,或以马欺官府,以取复民之利!”汲黯毫不留情的将自己查证的事情,全部披露出来。

    这个长在汉室马政系统上最大的脓包和炸弹被一次性引爆。

    所有听众,全部都吃了一惊。

    甚至袁盎自己都是张着嘴巴,无比震惊。

    将马租给别人耕地,不算什么大事,最多就是判徒刑。

    但,汲黯最后报告的那个事情,却是阎王爷的催命符!

    为什么?

    以马欺官府,以取复民之利。

    这个事情,往大里说,要是上纲上线的话,那绝对能安上一个欺君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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