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九百三十六节 刺史之制(2) (第7/7页)

么,秦之亡,二世、李斯赵高之责也。

    非吾法家之过,实乃奸佞昏君,乱法度,坏先王之制。

    这些家伙还拿起了干货。

    你说暴秦?

    孝公至始皇帝并天下,用法公正,严明,不恤私情,不用私法,哪里‘暴’了?

    甚至,还有几个‘有良心的历史学者’,举证陈胜吴广起事,其实是忽悠和欺骗百姓——他们当年失期,按照秦法,根本不是死罪!

    加上,马邑之战带来的影响。

    以及儒家那个大喷子停止对法家的攻仵,开始与法家休兵,联手对抗来自黄老派和墨家的威胁。

    现在,士林舆论,虽然依旧喷暴秦。

    但是抨击的对象,已经从全面否定秦,变成了有条件的否定了。

    就是朝臣们,假如不是需要,也不再去随便喷暴秦无道了。

    秦,终于成为了一块擦脚布。

    只有在需要的时候,它才会成为世间一切罪恶的化身。

    但在多数时候,舆论和士林,对秦的认知,已经与三四年前,有了天壤之别。

    毕竟,现在,儒法两派的读书人,在考举士子中占据了超过八成。

    人多势众嗓门大。

    黄老派和过去的反秦分子,再也压不住这些人的声音了。(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