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三节 破而后立(1) (第2/7页)
尉系统的官员。
甚至,长子王峥还曾经参与了审判和清算吴国境内的附逆贵族官员的案子,由此积功,迁为会稽郡郡守。
至于眼前此人,刘彻也有所耳闻。
据说,他还是太学的讲师,在太学的学子里也算颇有微名——至少,他是少数几个可以跟胡毋生、董仲舒坐而论道,而不会怯场的年轻人。
殿中,王曼却是已经拿起了一张竹简开始了讲解。
在汉室已经全力开始推广白纸应用的今天,能出现在此的竹简,自然都是古董,都是历史的见证,甚至,某些竹简还是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亲笔所书的珍贵资料。
譬如,萧何所作之九章律,叔孙通所献的傍章,刘邦、吕后亲笔批示的奏疏、律法。
此刻,王曼手里拿的,就是这样的竹简。
他一一打开,然后念道:“初,萧相国定九章律,其告律曰:贼杀伤及盗它人,公室告。”
“子盗父母,父母擅杀、伤、髡子女奴婢,不为公室告!”
“”
王曼一连念了十几条律法,这些都是汉初的法律,刘邦和萧何抄袭的秦法,基本上,那个时期,汉法与秦法可能有差别,但最多也就是个中译中。
就好比后世的复制粘贴党,最多改个主角配角名字而已。
本质上,汉法的根本还是秦法,是以李悝的法经作为基础,衍生而来。
那个时候的法律,真正是简单粗暴。
法家编出来的大网,几乎无所不包。
刘氏真正搞原创,那还要等到惠帝时期,叔孙通献的傍章十八篇。
但这傍章却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是一部礼仪规范。
而且,因为当世儒家的尴尬地位,叔孙通不敢对皇室和诸侯王有什么要求和规范。
所以这傍章只是规定了士大夫、贵族之间的礼仪和这些人朝拜天子的礼仪。
再多就没了。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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