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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8 章 花落谁家 (第1/5页)

    b作为一个最成功的篮球联赛,其选秀机制,一改再改,差不多已经把所有漏洞都堵上了。

    在b的选秀历史上,有那么几个特别的案例,不得不提。

    第一个就是1994年的状元秀,绰号“大狗”的格伦-罗宾逊。

    在里有着夺目表现的罗宾逊,不出意外被密尔沃基雄鹿在第一顺位选中。

    可在签合同的时候,却出了问题。

    罗宾逊狮子大开口,要求签一个10年6800万美元的合同。

    要知道,那时候如日中天的“飞人”乔丹,工资也才400万美元而已。

    可最终,为了球队未来,雄鹿还是只能捏着鼻子答应了。

    这就让后来的劳资协议,立刻就对新秀的合同年限和工资金额做出了限制。

    按1999年的劳资协议,现在的首轮秀,签的合同,都是标准的3+1。

    每一个新秀,对应他的顺位,都有固定的合同金额。

    当然,谈判的时候,球员工会也没有让老板们把好处全占了。

    球员们也有福利:第一轮的选秀球员,只要签约,就是有保障的合约。

    只要签了约,新人们即使一场也打不了,前三年的工资也得如数照发,球队要三年之后才有选择。

    为什么要强调是“第一轮”呢?

    因为能在b长期打球的,绝大多数球员都是首轮秀,谈判的时候,二轮秀的权益就被卖了。

    二轮秀的签约,既没有首轮秀的那些限制,当然也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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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案例,就是2001年的状元秀夸梅-布朗。

    那一年,乔丹在奇才做小老板,负责选秀,就在第一顺位选了高中生夸梅-布朗。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夸梅-布朗是最大的水货,成了乔丹光辉篮球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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