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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有仇报仇 (第3/5页)

一样无法控制。

    同样是一群受困于此而无能为力的人,谈何利用。

    “姜少侠猜得不错,其实那些寓是受寓王的控制的。这里的妖怪昼伏夜出,害怕阳光,白日根本不敢走出洞外,包括那只寓王。我刚进来时,根本就不知道火能驱赶山林里的怪物。简直就像做了一场醒不来的噩梦,连着几日夜里被那些吃人的妖怪追逐,我还以为要被吃掉时,那只寓王就出现了,救下了我让我为他办事。”

    司马鹿鸣追问,“让你做什么?”

    苏隐已打算与他们坦白了,如姜曲说的,都曝露了没必再伪装遮掩,“它让我去为它引来五十个人进洞让它食用。”

    这山林到底是潜伏了多少种类,多少数目的妖怪苏隐花了二十年了都没弄清楚,因为夜里他根本就不敢随意走动。

    那些妖怪若是饿了,就只能是自相残杀,他常白日在林子捡柴时现某草丛、地上、或是某朵花上见到血迹,被吃得尸骨无存。可想而知妖怪肚子饿起来时多凶残,或许慢一步,食物就被抢的骨头都不剩了。

    那只寓王也清楚这一点,干脆就留他一条命,让他白日为它办事,引那些人或动物主动来它栖身的洞穴,就不必争得头破血流了。

    怜玉道,“你怎么会想到跟妖怪做买卖呢,糊涂,你以为妖怪会跟你讲信用,不晓得什么时候显露了妖性把你吃了。”

    苏隐道,“它答应我,只要我引够五十个人来给它享用,它就会告诉我出口在哪里。”

    钱如月生气道,“所以你就把我们引进来让那只妖怪吃!”

    苏隐低头,“我知道我卑鄙,拿别人的命来换我自由的机会,实在是有违一个通晓礼义廉耻的读书人的操守。但我实在太想出去了,我走时,年迈的母亲卧病也不晓得身体如何,想念妻子也想念儿子女儿,二十年了,儿子该识字了,女儿或许也已经出嫁,我每日想这些想得都要癫狂了。

    姜曲也想同情一下苏隐的遭遇,但又真的衍生不出同情心来,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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