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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七章 偷 (第2/7页)

大师做表带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纯粹就是钱多傻。

    表这东西,最核心的功能本来就被手机代替了。

    在他穷的时候,本就觉得花百多万买块表是一件很丧病的事情,现在有钱了,倒也稍微理解了些那些买奢侈品的人的心情。

    钱太多,花不光,什么都想买最好的,为手表这种又有一定功能,又能当个首饰的东西,花上个百多万也不是了不得的事情,人家藏在衣服里外人看不到的项链还动辄数百万呢。

    可你买表就算了,你又去找什么大师再买块表带就过分了啊!

    更尴尬的是我已经把表给转手卖掉了。

    陈光专门去搜索了一下杰米洛伦特是何许人也,网上没找到多少讯息,只大约在某个同好者论坛上看到有人提过一嘴,据说这位主是澳洲目前名声最响亮的皮具大师,逼格高得让人发指,收工打造的皮包一个顶十个lv那都是往少了说。

    哪怕他随便做的皮质表带,那也是数万美刀打底。

    陈光简直想骂娘,两指头那么宽的一块皮子,你告诉我能值几万美刀?

    你特么在逗我?

    有钱人的世界真可怕!

    哎不对,老夫现在应该差不多也算是个有钱人了!

    百多万的表戴在手上也算不得多么过分,几万美刀的表带也可以接受。

    但现在我没表了啊!

    我该怎么和她解释?

    一时间,他只感到无比的惆怅。

    当初卖掉左右手送给自己的百达翡丽时,坦白讲,他并没有什么心里负担。

    那时候陈光与靳江二人不是很熟,也没有自命不凡到想和两位巨星成为朋友。

    我就一吊丝穷比学生,运气好救了那两人的命,别人心怀感激送我礼物,那这礼物就归了我,我爱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事后大家大道两边,再不相干,事情就这么简单。

    当时他穷得响叮当,纯粹是以生意人的心态来看待与靳诗月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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