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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一桶金 (第5/5页)

子:“倒是有个法子,我们二人本就是商人,如果你们缴纳盐课后,县衙得了那一成的折色银,以我们的名义收购余盐,从我们所得利润再分一成给县衙,必定可以取代胡岗生。取代他之后,你们村与他家就只剩下当初的高利贷关系,杀人可以算作因借贷催款起纠纷,这个与皇粮国税无关,村里去个人认罪,花点银子打点,官府轻判,这杀人一事就算揭过去了。不过,我们贸然卷入你们与胡家的争斗,实在是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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