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1283章 正义 (第2/4页)

命,还有一个事情,也同样天经地义,那就是欠债还钱。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就是一部严重藐视法律的作品,这是剧本,剧中的主角借了商人高利贷,当初签订的合同是,到期不还、割肉相抵,结果当然是没还,双方对簿公堂,法官最终的判罚是,割、可以割,但割得过程当中留下了一滴血,就要判这个债权人死刑。

    到这里,看似没有多少问题。

    但荒谬的是后面。

    债权人听到法官的话之后,主动怂了,说要撤诉,说利息不要了,只要本金。

    法官不搭理。

    非但不搭理,还要没收债权人一半的财产交给借款人。

    正义吗?

    正义,正义得要死,因为高利贷确实是一件非常没有道德的事情,社会上很多人听到“高利贷”三个字都恨不得食其肉、剖其心。

    但仔细想想,借钱不给利息,那谁愿意借呢?

    我钱好好放在我自己手上,我还能去干别的、我还能去消费,没有好处,我凭什么要借给一个我不熟的人?

    要是能够找到不需要利息就借钱的人,那人们为什么要去借高利贷呢?

    欠债不还、以命相偿,当然也是违法的,但当债权人已经主动表示不要利息只要本金了,法官却不予以保护。

    这种行为,如果真的出现在现实当中,肯定会造成一个及其恶劣的后果,就是社会上很多人都会拒绝借钱给别人。

    这会影响社会整体的经济运转效率,也会害了很多真的急需钱救命的人,因为他们借不到钱了。

    很多年以前,就有过这样一个案例,说某地有个人扶了一个被车子撞到的老太太、后来那个老太太说自己是被那个扶她的人撞的。

    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件事是真的,但法官最后还是判了那个扶人的人赔钱。

    正义吗?

    最起码法官宣判的时候他觉得这个是正义的。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