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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轮回 (第2/6页)


    于是,他开始了自己的远征,向着东方那座看起来无比高大的石柱前进。

    在这些最初的人类中,只有王诩知道那是哪里。

    那里是不周山,混沌时代盘古的涅槃之地,灵气丰聚之所在。

    他并不关心自己离不周山有多远,他知道,这时代没有六道轮回,没有生老病死,只要自己不被杀死,就能一直活着,至少永远不会老死。

    在这片荒凉的大地上,王诩风餐露宿。渴了,就喝周边小溪中的溪水;饿了,就采集周围的野果来吃。

    很多次,王诩差点儿就被那些野果给毒死。也许是老天的眷顾,也许是王诩的药学知识勉强起了点儿作用,他撑着活了下来。

    还有很多次,王诩差点儿就被突然出现的巫族人给杀死。也许又是老天眷顾,他被那些把人族看做是自己的人的妖族修士给救了。

    不知在路上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不周山变的越来越大,离自己也越来越近了。

    也许是这个时代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灵气太过充裕了,也许是自己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吃过什么天材地宝,渐渐地,王诩觉得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

    他看的更远了,一目三四里;他听的更清楚了,能听到山背后的兽吼声。

    突然有一天,也许是他吸收的灵气够了,“叮……”的一声,王诩得到了无数穿越人士所必得的东西——金手指。

    原来,那柄刺穿他胸膛并刺破笔记本儿电脑的长矛,竟然是混沌至宝造化玉牒,而造化玉牒在吸收了王诩的血液后,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衍生出了一套很像是角色扮演游戏系统的古怪系统。

    一边继续向着不周山前进,一边不停的研究着这套突然出现在自己识海中的游戏系统。没多久,王诩就喜极而泣,他明白,这套系统,就是自己在洪荒时代安身立命的根本。

    甚至,他还有一个想法,既然造化玉牒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后,能把自己带到洪荒时代,那自己也可以利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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