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九章 侬第波市场(2) (第4/7页)
的感觉。
想了想,原因倒也不难想到。
缘何寂静?人太少了!
缘何人少?不正是因为这里一直以来的主要客户群体——自五湖四海汇聚于新月城的大群冒险者现在十之八九都被关进监狱里啰!
看到这里惨淡的人流,就能知道这里的摊档主最近的这些日子一定很不好过。
叶孤云才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泰勒和米兰达都被这里的古怪氛围弄得怯怯的,不想让她们再多担惊,所以只求尽快将东西买到。
要买的不过是零零碎碎杂七杂八的一些东西,自当没必要走进那个如今已转入高大上路线只贩售高等级魔法装备、道具和材料的真正的(也是狭义上的)侬第波市场,就在其外围找那些集聚而来的靠贩售低劣装备、基本材料和零散杂货讨生活的小摊档便已足够——当然,这些小摊档里头也是能淘到好东西的,就看你有没有那个眼力了。
叶孤云特意找了一个摊档,说是特意,是因为其店主的外型,五大三粗的一个壮汉,实在与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看起来尤为醒目。
“什么?你要黄鼠狼尾尖的毫毛?”那店主将脸拧成了一个皱橘子,满是奇怪与纠结,“原谅我罗嗦几句,客人,你要这个做什么?没听说那个法术要用到黄鼠狼尾尖的毫毛作为施法材料的啊!它似乎也不能用作附魔或者别的嗯?还是说,你研究出了什么新的秘法?好吧,我知道我不该打探这些”
做什么?做笔咯!毛笔!狼毫笔!
是的,耳熟能详的狼毫笔是用黄鼠狼尾尖的毫毛制成,而不是望文生义以为的狼毫
叶孤云淡淡的说道:“若是没有,换作野兔项背之毫也无不可。”
野兔项背之毫,色呈黑紫,故又叫紫毫,“坚韧而锐利”,做成的紫毫笔实际上要比狼毫笔更高一档。前世之世,因野兔只有项背之毫可用,使得紫毫笔比狼毫笔更为昂贵难得,但现在显然不一样了,谁知道这个世界里黄鼠狼和野兔哪个更为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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