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血腥标记 (第3/4页)
卡的两个城卫军没对我的外貌发表意见,那就是说这个标记普通人是看不见的,符合精神力标记的特质。”
“进行标记的目的,一个是用于跟踪,另外一个是用于锁定。如果目的是跟踪,那标记毫无意义:只要稍微探查一下,就知道我住在路西恩的书屋。那么可以推论,这个标记应该用于锁定。”
“他应该在找机会施法。他不会允许我回到家才施法,不然他直接在家里等候我就好了,何必在外面给我标记?”
“这样的话”
梅森抬头看了看天,忽然脸色有些着急,嘟囔道:“好像下雨了得快点回去收衣服。”
说着,梅森转身走进一条小巷,快步跑回路西恩的书屋。
小巷很长很黑,处于两间大建筑物的中间,银月的光辉完全洒不进来。梅森一路小跑,神色匆匆,朝着有月光照耀的大道跑去。
“五米,四米,三米”
梅森估算自己离小巷出口剩下的距离,“两米”
人走路的时候,会不自觉设下一个个路标,例如梅森要到教会骑士团,第一个路标是街口,第二路标是霍安街道,第三个路标是十字路口。
而在黑夜里,对于行走在黑暗的人而言,有光的地方就是他们的路标,而且离路标越近,心里就会越来越松懈,注意力也会降低。
好的猎手会注意到这一点,所以梅森的鼻尖都快冒汗了。
“一米”
当梅森有一只脚要踏出,异变徒生!
一直将精神力发散出去的梅森,马上注意到上方有一道充满恶意的法术能量正在射向他,然而梅森并没有飞跃出去街道,而是倒退回黑暗的小巷之中!
果不其然,在法术能量的后方,还有三道法术能量,完全覆盖了小巷路口的外面!
“哎?”
梅森转过头去,看见墙壁上一个双眼闪着红光的人影正在看着他。
“你好像知道我的存在?”他的声音很沙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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