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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唐玄宗造假经,回流《灭蛮经》毒华夏 (第2/5页)

  在审讯过程中,汤若望因患病口舌结塞,不能清晰发言,只好用拉丁文和德文与南怀仁交谈,再由南怀仁当堂翻译成中文以备讯问。

    杨光先控告的第一项罪名是“谋叛”。讯问大多集中在与教会、教堂和传教士相关的问题上。官员们认为不论省城要地还是乡邑僻壤,都能看到传教士的足迹,对“翼期天下人皆入尔之异教”大惑不解,认为这无论如何难逃“起异心者”、“朋比协某”的怀疑。在审理过程中,官员提出大量问题,而被问及最多的就是传教士来华的目的何在。

    在第一项罪名审理结束之后,进入第二项罪名的审理造妖书惑众。其审理核心在于,基督教究竟是不是不正当的宗教。承审官员认为念经、修建教堂、施以洗礼、以赦免罪孽为名哄骗男女入教都是邪教所为,并非正当宗教。

    传教士们根据《教要》详细解释,指出天主教只是“尽行教诲教徒虔诚改过行善,以释己罪”。承审官员最不可理解的是,凡入教之人均不得为祖先烧纸这一条教规,认为“仅就不准教徒为祖先烧纸一事而言,确为邪教无疑”。

    综合之前审讯的结果,11月11日,礼、吏二部总结了汤若望包括“欺人惑众”、“状如邪教”在内的14条可疑之处及罪状,决定将汤若望等人革职并交刑部议处。

    康熙三年11月20日,汤若望、李祖白等被押入刑部监狱。这时,5人都被革职,不再享有官职身份,被戴上枷锁等候宣判。

    康熙三年12月间,刑部针对谋叛和邪教的指控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汤若望为首犯,拟以立绞;李祖白等人为行邪教之从犯,拟杖四十,流放宁古塔。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杨光先又提出来针对汤若望等人的第三项指控荣亲王葬期一事。此案涉及皇家子嗣,事关重大,其他罪名的审理都被这一指控所掩盖。荣亲王是顺治帝第四子,母亲董鄂妃。【ㄨ】四皇子生下数月即夭折,未及起名,后追封为荣亲王。

    杨光先指责汤若望等人在选择荣亲王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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